∞【防曬護膚品的新評定】∞
艷陽伴著夏日來臨的步伐,離我們愈來愈近,陽光也越來越濃烈,因而防曬成了護膚的關鍵。如果還在以SPF來判斷你的防曬護膚品,那就落伍了。隨著科學技術的進步,我們挑選防曬劑的方法與觀念要大大改變。
在過去的30多年裡,消費者已經能夠根據使用防曬指數SPF判斷防曬劑防護UVB輻射的等級。但是近日,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FDA提出的防曬劑專論將要修正1999年的防曬劑產品法規,這個專論提出了增補防護UVA產品的新檢驗方法以及標籤要求。
同時,科學家還在不斷尋找新防曬成分和更合理的防曬組方,目的就是減少皮膚癌和光老化的發生。 用更多的標準去衡量防曬品
為什麼要進行新標準的制定?因為長久以來科學家們一直認為UVA比UVB輻射進皮膚更深,他們相信DNA吸收紫外線較少,所以引發突變的可能較小。
但日前美國和澳大利亞聯合進行的一項科學研究顯示:UVA實際上比UVB對表皮基底層上角蛋白細胞的DNA損害更大,這正是大多數皮膚癌的原因所在。
可以說新標準的修訂主要源於近年來越來越多的證據表明了UVA暴露與UVB暴露都會造成皮膚損害這一結果。
新標準1. UVA和UVB同時評定 FDA新出台的防曬劑專論中做出了一些重要修改,最重要的標準就是要求防曬產品必須同時顯示防護UVA和UVB的兩種評定等級。
SPF由原來的「防曬因子」(sun protection factor)修定為「防曬傷因子」(sunburn protection factor),而且防曬產品一定要標出能夠提供低防護效果(SPF2~14)、中等防護效果(SPF15~29)、高防護效果(SPF30~50)以及最高防護效果(SPF50+)等,而SPF值高於50以上使用現有檢驗方法根本無法證實,所以不能被認可。
UVB的SPF等級將使用易於理解的四星表示,如低(一星級)、中(二星級)、高(三星級)和最高(四星級)等。如果發現防曬劑產品沒有提供防護UVA的功效時一定要在SPF值附近標注「無防護UVA功效」。
如何確認無防護UVA的功效呢?最直接的方法就是聯合使用兩種檢測方法確定UVA防護等級,即:使用分光光度計量儀測定防曬劑阻隔UVA光透過的能力。
這是體外測量方法;加上體內測量方法即採用臨床試驗測量防曬劑防止皮膚曬黑能力,這樣結合兩種測量結果才可得出最終的UVA防護等級,一般這個防護等級的平均值應當將比上述兩種測量方法各自測得的結果都要低一些。
新標準2. 「防水」(waterproof)修訂為「耐水」(water resistant) 和「非常耐水」(very water resistant) 因為沒有一種防曬劑是能夠完全防水的。體內試驗要求測定一種耐水產品浸入水中40分鐘後是否依然有效,如果想評定為非常耐水則需要看產品浸入水中80分鐘後是否依然有效。
新標準3. 製造商被要求在防曬產品除了護唇產品之外的包裝上印刷如下文字—— ·暴露於日光輻照會提高罹患皮膚癌、皮膚過早衰老以及其它皮膚損害的風險。
·限制日光暴露時間、穿防護服以及使用防曬產品等減少紫外線輻照對於降低上述風險非常重要。 ·明確告知消費者必須「充分」、「大量」而且反覆地塗敷防曬產品,至少每兩小時塗敷一次,以防止保護效果降低。
尋找功效更佳的防曬劑 FDA的這一舉動,是令人期待已久的,它為更多的新型防曬劑上市敞開了大門。目前,美國僅有17種FDA批准的防曬劑,遠遠落後於歐洲(29種)、澳大利亞(26種)以及加拿大(21種)。
而在美國,防曬劑分為兩類,有機防曬劑和無機防曬劑。有機(化學)防曬劑吸收紫外輻射阻止進入皮膚,無機(物理)防曬劑散射和反射紫外線。這其中的大多數防曬劑僅能防止UVB輻射。
1.化學成分的應用 在美國FDA批准的7種UVA防曬劑中,經過進一步分析,發現舒利苯酮(sulisobenzone)和二羥苯宗(dioxybenzone)幾乎很少使用,因為它們很難與其它成分製成溶液。
其它的化學防曬劑羥苯甲酮(oxybenzone)和鄰氨基苯甲酸甲酯(menthyl anthranilate)僅能提供部分防護廣譜UVA。
阿伏苯宗(avobenzone,Parsol 1789)確能提供防護廣譜UVA,除非同光穩定劑配合使用,否則在暴露紫外輻照時會很快失去防曬活性。